教育部「重訂標點符號手冊」,複習標點符號正確的使用方法

教育部「重訂標點符號手冊」,複習標點符號正確的使用方法

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,對於標點符號的使用方法,常常會有搞不清楚的時候,教育部有鑒於文書處理方式及使用習慣有所改變,為因應實際需要,有修訂句號、逗號、頓號、分號、冒號、引號、夾注號、問號、驚嘆號、破折號、刪節號、書名號、專名號、間隔號、連接號等十五種。其中,橫式「引號」改為「」『』,「連接號」為新增,「間隔號」為原「音界號」之改稱,並提供手冊下載,若不想下載也可以線上查詢,每個標點符號都有例句說明。

如何正確使用「標點符號」?

如何正確使用「標點符號」?

學生時期應該都學過標點符號的使用方法,常用的例如句號用於一個語義完整的句末,不會用於疑問句、感嘆句;而逗號則是用於隔開複句內各分句,或標示句子內語氣的停頓。但不常用的像是頓號、分號、冒號、引號、夾注號、問號、驚嘆號、破折號、刪節號、書名號、專名號、間隔號、連接號等,又該如何正確地使用,建議你可以到教育部《重訂標點符號手冊》修訂版來溫故知新。